2015年济南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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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济南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卫社区发〔2015〕4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爱卫办、疾控中心、委直属单位,委机关有关处室: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鲁卫办发〔2015〕21号)和《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要点》(鲁卫宣传字〔2015〕1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2015年全省健康教育业务工作意见》(鲁疾控健发〔2014〕9号)的具体工作部署,经研究,特制定《2015年济南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济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2015年济南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管理水平,深入推动全市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省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精神,围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和《2015年全省健康教育业务工作意见》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健康中国行、健康山东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能力建设,努力做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重点人群吸烟相关行为监测和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等工作,大力推进健康科普知识的普及力度,更好地满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努力开创我市健康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做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
一是结合健康中国行要求,大力开展包括制作展播电视公益广告、健康巡讲等形式在内的健康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全体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
二是要不断开发制作为群众所喜闻乐见、内容丰富、题材广泛的健康传播材料,服务广大群众,确保传播效果。
三是要做好重点传染病、新发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点领域如食品安全、口腔卫生、突发事件应对、烟草控制、职业卫生、妇幼保健、合理用药、科学就医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
四是结合世界无烟日、健康教育宣传周、世界艾滋病日、高血压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卫生节日开展相关活动。
五是认真实施健康素养促进品牌工程,认真做好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启动“健康中国行”活动,推进科学就医主题宣传。
(责任单位:委社区卫生管理处、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市健康教育所、市疾控中心;实施主体: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爱卫办、健康教育所)
六是要认真做好居民健康素养的监测工作,为各项干预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委社区卫生管理处、市健康教育所;协助单位: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实施主体: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健康教育所)
(二)继续做好烟草流行控制工作
一是要继续落实原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和原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全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的成果,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采用明察暗访、检查通报等多种形式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我市无烟医疗机构的创建工作。
三是要同时推动其他无烟场所建设,如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餐厅等。
四是要继续进行重点人群吸烟相关行为监测,了解重点人群吸烟相关行为状况,为评价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和无烟学校等工作的效果、制定针对性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五是要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大力开展控烟社会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烟草控制大众传播和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无烟环境。推广戒烟门诊开展对烟民的个性化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协助单位:市健康教育所,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爱卫办、委直属单位)
(三)积极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示范创建工作
一是要结合国家、省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健康促进县(市)区、健康促进医院、学校、企业、机关创建以及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相关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委社区卫生管理处、市健康教育所、市疾控中心;实施单位: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委直属医院)
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建设一批具有不同特色、适合当地居民健康教育基地(场馆),为广大群众提供更直观、参与性更强、专业性更高的健康教育场所。
(责任单位:委社区卫生管理处、市健康教育所;协助单位: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实施单位: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委直属单位)
(四)强化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之《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二是要继续开发经济实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传播材料。
三是要继续指导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广泛普及重大传染病和常见、多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
四是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力度,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居民群众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
五是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及时发现和树立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典型,设立更多的健康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委社区卫生管理处;协助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五)推进创卫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各项创卫健康教育工作。各区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指南健康教育标准》和《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资料建档指南》的标准,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认真落实,确保国家验收合格。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爱卫办要切实履行好创卫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
三是市创卫总指挥部和我委等有关部门也将全面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到各区检查指导创卫健康教育工作,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委社区卫生管理处;协助单位:市健康教育所、市疾控中心;实施主体:各县(市)区爱卫办、卫生计生局(卫生局))
(六)全面落实各项常规性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要依据国家方案要求,重点做好健康素养监测等基础性工作。
二是要根据我市实际和省健康教育所统一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健康教育工作案例总结、健康科普信息撰写、课件设计、健康教育报表、健康问题核心信息编辑等项工作,推动我市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三是认真完成全国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报表的填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准确、真实,填报时限、完成时间符合上级要求。
(责任单位:委社区卫生管理处、市健康教育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健教所)
(七)加强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力建设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原卫生部《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对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积极开展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总结与推广适宜技术、信息管理与发布、监测与评估的能力培训,通过多层次、多方式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满足工作需要。
二是要重点开展专兼职人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基本理论、实践技能的培训和培养工作。
(责任单位:委社区卫生管理处、市健康教育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健教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爱卫办和委社区卫生管理处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健康教育所作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做好各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各单位是本地、本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沟通,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快速推进。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出本辖区、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明确任务,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快速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督导机制,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之中,做到指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我委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各单位工作进度和实效进行督导考核,同时将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和健康教育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综合考评,切实推动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