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和材料及相关问答(3)
- 2014-09-12 15:48
- 济南齐鲁花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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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如何确定?
答:我市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家庭收入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共分四类六档,详见下表:
保障家庭类别 租金标准
市内六区低保家庭和符合2012年度廉租住房条件的 市内六区低保家庭 0.8元/平方米.月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且符合2012年度廉租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家庭 1.6元/平方米.月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且符合2012年度廉租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家庭 2.7元/平方米.月
济南户籍家庭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7824元(含)的 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
济南户籍家庭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389元(含)的 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
其他申请人 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
二十九、租金标准中提到的2012年度廉租住房其他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
1、具有济南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
2、家庭低收入标准: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
3、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无房;
4、申请人年龄标准: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年满45周岁;
三十、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费按什么标准收取?
答:我市公租房物业服务按照我市普通住宅三星级标准服务,具体缴纳标准按照家庭收入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物业服务费”,参照租金标准的划分共分四类六档,详见下表:
保障家庭类别 物业服务费标准
市内六区低保家庭和符合2012年度廉租住房条件的 市内六区低保家庭 免缴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且符合2012年度廉租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家庭 多层住宅0.2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0.35元/平方米·月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且符合2012年度廉租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家庭 多层住宅0.4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0.7元/平方米·月
济南户籍家庭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7824元(含)的 1.55元/平方米·月×70%
济南户籍家庭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389元(含)的 1.55元/平方米·月×80%
其他申请人 1.55元/平方米·月
三十一、已入住或待入住廉租住房的,并轨后,其租金和物业费怎样缴纳?
答:经审核仍符合2012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准入条件的,其租金和物业费不变,仍然按原有政策执行。
三十二、已入住或待入住廉租住房的,经审核不再符合2012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准入条件,怎么办?
答: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申请将现住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物业费标准按照其收入对应的档次缴纳;
2.腾退现有住房,若符合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条件的,可申请享受租赁住房补贴保障;
3.申请调换住房,若原住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后,保障家庭缴纳租金确有困难,可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供的可调房源内申请调换租金较低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
三十三、去年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并已选房但尚未入住,今年入住时,租金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可以按照今年的标准缴纳吗?
答:只要未签定租赁合同,都可以按照今年的标准缴纳。
三十四、原廉租住房住户如何办理转化为公租房的手续?
答:
第一步,申请人准备材料:书面申请和承诺书、收入证明、履行廉租住房合同情况证明(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出具)等。
第二步,申请人到小区房屋租赁管理站提交申请材料。
第三步,小区房屋租赁管理站负责将资料齐全的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核。
第四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及应缴纳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的标准。
第五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与申请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三十五、原廉租住房住户如何办理退房手续?
答:
第一步,申请人准备材料:书面申请、相关费用结清证明等。
第二步,申请人到小区房屋租赁管理站提交退房申请材料。
第三步,房屋租赁管理机构验收房屋,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验收证明。
第四步,房屋租赁管理机构负责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核。
第五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与退房申请人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第六步,腾退住房后,若符合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可再按照租赁住房补贴申请程序办理。
三十六、原廉租住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后,住户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怎么办?
答:
可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供的可调换房源中,选择调换租金较低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具体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准备材料:书面申请和承诺书、收入证明、履行廉租住房合同情况证明(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出具)等;
第二步,申请人到小区房屋租赁管理站提交换房申请材料。
第三步,小区房屋租赁管理站负责将资料齐全的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核。
第四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及应缴纳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的标准。
第五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与核准申请人家庭签订换房协议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三十七、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答:详见下表:
户籍要求 具有市内6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宅基地的除外)
收入要求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1389元(含)
住房困难要求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年龄要求 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年满35周岁
其他要求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应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的关系
三十八、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时,原有住房如何认定?
答:参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九、继承住房未析产前能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吗?
答:继承住房未析产前申请人暂不能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待析产公证后,按照公证或确权的份额计算准入面积。
四十、必须要先在市场上租房子后才能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吗?
答:是的。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原则是“先租后补,不租不补”。申请人首先要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签订租赁住房合同,再持租赁住房合同到租赁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确认,最后持经办事处盖章确认的租赁住房合同提交给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四十一、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详见下表
保障面积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4平方米
补贴 发放 标准
低保家庭 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3元
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的家庭 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1元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7670元至10000元(含)之间的家庭 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元
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0000元至16642元(含)之间的家庭 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9元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6642元至17824元(含)之间的家庭 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8元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7824元至21389元(含)之间的家庭 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7元
四十二、租赁住房补贴是一个月发放一次吗?
答:不是,是一年一申请一发放,一次发放一个年度的补贴。
四十三、举例说明,租赁住房补贴如何计算?
答:家庭年度租赁住房补贴额=租金补贴标准×(家庭应享受保障面积-认定的现有住房面积)×家庭人口数×12月
例一:一3口之家,无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每年可领取租赁住房补贴:13元×14平方米×3人×12月=6552元。
例二:一3口之家,现有一套12平方米的住房(人均使用面积4平方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1000元,该家庭每年可领取租赁住房补贴:7元×(14-4)平方米×3人×12月=2520元。
四十四、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住房补贴可以同时申请吗?
答:若同时符合这两种保障条件,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享受。具体讲就是,在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前,可以同时申请领取租赁住房补贴;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后,就不能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保障了,应退还次月(含)之后的租赁住房补贴。
四十五、租金补贴的申请办理程序如何?
1、领表。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nfg.gov.cn)下载。
2、填表、准备材料。领表后,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并准备以下材料:
(1)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低保证或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租赁住房补贴租赁房屋专用合同;
(7)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3、证明并公示。申请人持《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确认;合格的分别在申请人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人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应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6、领取补贴。取得《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通知书》的申请人,按照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领取租赁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