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1.所在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2.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济南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在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持有四级(含)以上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驻济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出具)、市级(含)以上劳模证明、见义勇为证书、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归侨侨眷证明、引进人才证明(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申请集体宿舍的单身人员,按要求填写《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并提供(2)(3)(5)(7)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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