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增白二十年屡受质疑 中央介入安全之争(3)
- 2008-12-0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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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2003年,山东省青岛市疾控中心和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杨新美等人作的实验证明,过氧化苯甲酰确实破坏面粉中的叶酸。2004年的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报告认为,因为缺乏叶酸,全国每年有近40000名缺陷儿出生,高危人群在北方。中国北方,正是面食的主要地区。
反对禁用方以食品添加剂企业、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卫生部为主。
郑州海韦力食品工业公司董事长郭士军主认为:“经过JECFA评定的,一般来说都是非常安全的。”
但主禁方几乎一致地认为西方是动物性食物结构,肉食为主,粮食为辅,而我国是植物性食物结构,主要营养摄取来自粮食,北方地区以面食为主食。JECFA以西方人为研究对象,数据不适于我国。
这一观点得到了中国毒理学会主任委员韩驰的认同。她介绍国外并不以JECFA为唯一标准,那样的标准不一定适合中国,因为“生活方式、环境、饮食习惯、体内的基因状况都不一样”。
卫生部在反对禁用的理由中,还认为禁用过氧化苯甲酰会引致贸易壁垒。但商务部世贸司参赞张德禄告诉南方周末,禁用“不构成贸易壁垒”,只要是不安全的食品问题,“各国可根据情况来制订标准”。
至于美国未禁用增白剂的说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冯平介绍,美国从1941年起就施行强化面粉标准,美国80%的强化面粉不加过氧化苯甲酰。某大型面粉企业副总经理介绍,美国在华著名企业食品公司麦当劳、卡夫等,要求他们供粉时都不加过氧化苯甲酰。
对于为何不允许在面粉里添加过氧化苯甲酰,卡夫(中国)食品公司和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均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强调:“我们不只是要求中国的面粉供应商不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而是要求全球的。”之所以如此,是“出于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考虑”。
美国的情形到底如何?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 (FDA) 新闻官MichaelHerndon。他介绍过氧化苯甲酰被列入“通常认为安全”的物质。FDA对过氧化苯甲酰的解释为:“在现行《良好生产规范》的情况下,该物质在食品中可无限量使用。该成分被作为食品漂白剂,用于面粉、牛奶等。”
不过,FDA的不限量并非不加节制地使用。“FDA认为根据目前的科学研究结果,在正常使用量下对人体没有危害,就不限量。如果有了可靠的实验结果证明在这个正常使用量下有危害,或者因为这样的面粉而导致病例,FDA就会修改规定。”一位在美国从事食品工程研究的博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中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认为,问题根本不值得争论。陈还担任卫生部食品卫生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分委员会主任等职,是食品安全标准的学术权威。
陈说:“批准什么新的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要根据一系列规定,JECFA就是很重要的依据。我们的原则就是不为人先,也就说假如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批准的东西,不管它的材料有多么的丰富,我们大概都不大会批。”
主禁方和反禁方都没进行面对面的认真争辩和沟通。在多次协调会上,卫生部的代表多数时候不发言。他们认为增白剂只要不使用过量,并不会对人造成危害,毋须禁用。
尽管在小麦粉标准里,过氧化苯甲酰的禁与不禁还在争论不休。但农业行业标准的《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已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绿色食品中都不得使用过氧化苯甲酰。
今年新颁布的《营养强化面粉标准》也称,为了确保营养强化面粉的“安全性”和“营养性”,在营养强化面粉的卫生指标中“不得检出”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
不能被忽略的美国“良好生产规范”
南方周末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争论双方无意中忽略了美国之所以“不限量”加过氧化苯甲酰的一个重要条件,即企业的添加必须遵照《良好生产规范》。《良好生产规范》是被全球公认的对食品、医药产品和医疗设备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和管理的认证体系。《良好生产规范》认证对生产和实验室的环境采取综合办法来进行测试,被抽样统计的产品将不仅强调生产过程进行监控,而且生产出的终端产品也得进行抽样检查。其重要特质是对生产各个环节都要求实施监控,并还将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如果检查生产设备不合格,生产出的产品也不合格。此外,《良好生产规范》还要求,所有的制造和测试设备都将确保是正确使用的,所有生产流程(如制造、清洁和临床试验)都得用于毒性测试,以证明这些产品所标明的药效和功能是真实的。
1938年,美国颁布了有关食品和药品生产的《良好生产规范》501(B)法令。如果一种药物产品即使没有掺假的行为意图,但只要没有按具体的管理规定,就会被美国法院裁定是违法行为。到2010年6月,同样的规定将适用于所有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