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会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
- 2015-03-04 08:45
- 济南齐鲁花园医院
- 医务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完成了阶段性目标,取得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经国务院同意,全国爱卫会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将《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5年2月25日
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
2010年5月部署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2010-2012年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三年工作目标,全国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为巩固和发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和人民身心健康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提升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主要行动目标
总体目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改厕为重点,连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实现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
具体目标:
到2015年底
完成6万个村庄的综合整治;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5%;
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35%;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0%;
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40%;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10%;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
具备条件的县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到2020年底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
国家卫生城市比例提高到40%;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比例提高到5%;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5%;
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较大幅度提高,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高,达到“十三五”规划相关目标要求;
具备条件的乡道、村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积极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投融资体制,保障政府投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共同推进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3.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有条件的地区将数字化城管平台覆盖到城乡结合部。
4.加大对村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地规范建设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村镇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乡镇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保洁员,配备车辆,定期收运各居民点的垃圾。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模式,其他村庄可就近分散处理。
5.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进行集中处理,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重点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
6.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二)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治理。
7.加强车站、港口、景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强人员密集地区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城乡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以雾霾频发地区为重点,坚持源头管控,狠抓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综合治理。
8.重点清理城市环境卫生死角,加大对农贸集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市容顽症的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路边洗车、占道经营、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问题。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9.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平整、硬化道路,强化路面保洁,疏通边沟,清理草堆、粪堆、垃圾堆,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类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继续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10.强化铁路、公路、河流沟渠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公路沿线非法广告和标志、标语,确保通航水域航行安全和岸线资源合理利用。全面推广“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流域治污体系。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对饮用水源地开展“一源一策”治理,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统一组织开展季节性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加强病媒生物日常防制,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
(三)进一步保障城乡饮水安全。
11.加快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发改地区〔2007〕2798号)、《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建成〔2012〕82号),根据城市水源特点、供水设施状况和城市发展需求,重点进行自来水厂和供水厂改造与建设、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应急供水能力建设等。
12.全面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现有工程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和供水保证率。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
13.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和监测能力建设,切实落实饮水消毒卫生措施,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
(四)继续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14.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鼓励建设“四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加强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15.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16.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农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广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17.以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城乡整洁行动向纵深发展,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规划引导、源头管控,加强城乡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18.制修订市民公约或村规民约,积极推动街道、社区、单位等定期组织开展大清扫、义务劳动等活动,劝阻和治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卫生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
19.国家卫生城镇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在整洁行动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将整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解决建设和管护资金问题。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职能,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目标任务,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做好信息统计、数据汇总和情况通报等工作。
(二)宣传动员。要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卫生问题。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相关实践活动。
(三)考核评估。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工作进行考核评估,2017年组织开展中期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定期公布行动进展情况,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和治理力度。各省(区、市)每年要开展整洁行动自评工作,于第二年3月底前将自评报告送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相关资料:关于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的建议
温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人 邵若珍
为了努力做到工作制度化、任务具体化、硬件现代化、活动经常化、管理人性化及效果惠民化,在文明城市创建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府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财力与物力。但是,在环境卫生方面依然存在不少突出的问题: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工厂废弃物、建筑垃圾及余泥乱倒、偷倒的现象比较严重;不少厂企、商铺没有定点收集垃圾,随处乱抛乱倒;有些村内的保洁工作不到位,垃圾无人清扫;有的长期无人清理,堆积如山。为此,建议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各部门、政府及村委会要从美化、净化城乡环境,建设山水城市,有利于群众生活,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形成共识,重视环境卫生工作,把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一大举措来抓。
(二)明晰权责,协调一致。城市卫生环境脏、乱、差现象,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责、权、利不一致,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大对环卫工作的资金投入,充分调动基层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解决清扫保洁和垃圾处理问题。目前,地面无人清扫、垃圾无人清运、乱倒偷倒等现象,除了市民卫生意识较差外,不少厂企、商户产生的垃圾,居民装修的废弃物等,要么无处可弃,要么收费太高,打击了通过正常途径处理垃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环境卫生是一项公益性极强的社会公共事业。市政部门的卫生清洁和垃圾清运、处理收费应该在保证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尽量降低,并实施到位的服务方便群众,让市民和厂企、商户都可以乐意接受;同时,规划和设置一些大型垃圾弃置点,让建筑余泥等大型垃圾有弃置的地方,就可以从源头上制止乱倒偷倒的行为,避免了管理部门疲于奔命也阻止不了的困局。
(四)进一步加强对废品收购行业的监管,防止废品收购企业对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完善和落实好“门前三包”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的执法工作,多设执罚点。市政管理监察(包括建设、环保、卫生等监察队)要加强巡查和监管,加强执法管理,加强对偷倒建筑垃圾余泥、企业生产废料的个人和单位执罚;各镇村也要加强对各自辖区余泥、垃圾乱倾倒的监督管理,建议利用村委会的治安队网络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偷倒建筑垃圾余泥、企业生产废料的个人和单位,不但要进行教育,还要在媒体上曝光,并对其责任人或单位实施重罚;民警、街道、居委会一齐行动,加强执法工作。
(六)加大宣传卫生、公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坚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大规模组织城乡居民大搞清洁行动,清除垃圾和卫生死角,定期组织检查监督。
2、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比检查范围,表彰先进,鞭挞后进;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制订统一卫生清洁村规民约,改变村民乱堆乱放、乱抛垃圾的陋习,培养村民自觉爱护优美环境的良好习惯。
3、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宣传栏、互联网等宣传媒体,结合现代公民基本道德教育、文明村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重点治理农村环境卫生,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4、提高宣传水平。多在电台、电视台播放爱卫宣传广告,不能刻板的空喊口号,而是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播放,以收到更好的效果。
5、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动员和引导群众群众自觉参与村容村貌整洁,以不花钱与少花钱为宜,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显身手,把家内家外,房前屋后清理干净,确保村容整洁。
相关模范典型报道:景美民富人和—滕州市北辛街道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暨美丽乡村建设纪实
滕州市北辛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暨美丽乡村创建一年来来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构建了一个特色各异、风格独特的美丽乡村精品观光带,一个“可憩可游、宜商宜居”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已经形成。
一年来,北辛街道上下广大干群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全力以赴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暨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迎接了全省乡村文明行动现场观摩会、枣庄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现场观摩会、滕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现场观摩会等一系列现场会,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3年,先后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镇街,美丽乡村建设,创造了民生改善的“北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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