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大病保险报销需提供哪些材料 到哪里办理
- 2017-07-28
-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 医务科
各有关单位,各参保人:
根据职工大病保险有关文件的精神,济南市职工大病保险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承办。
现对参保人特药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费用进行按比例报销,请参保人携带相关材料(见后)到市政务中心二楼大厅62或63号大病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事宜。咨询电话:68967255。
需提供材料
1.济南市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和相关医疗文书(包括诊断证明、基因检测报告(必要时)、病理诊断、影像报告、免疫组化报告、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含首次确诊病例和最新住院病历))
2.患者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
3.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责任医师处方(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医保公章)
4.诊断证明及门诊病历、全套住院病历(加盖公章)
5.使用的特殊药品制剂药品内、外包装(含药品电子监管码)
6.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发票原件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