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又将纳入12种大病完善保障机制
- 2012-06-14 14:08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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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确定,今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除了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8类疾病纳入保障范围,肺癌、食道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今年将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
很多家庭都是因病致贫。济南将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问题。
今年济南将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推广“一卡通”,医保即时结算
在医保报销上,济南今年将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推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同时,济南将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加强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在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上,济南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
降低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在公立医院改革上,济南将改革补偿机制,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待国家和省出台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济南将根据上级有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适当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同时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