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规范医院需设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和门诊
- 2018-04-19 08:12
-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健康报网
近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规范》,明确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的定义,并确立其基本设置、设施及药品配备等,对服务内容与流程、服务监管等方面也提出管理规范和要求。
《规范》规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是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诊提供优先、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诊疗服务流程。在基本设置方面,《规范》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导医台专门设立老年人就诊服务处,负责为就诊老年人提供接待咨询、预约就诊、就医指南、转诊服务等。同时,要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提供挂号、收费、取药、医保报销、入(出)院办理等快捷服务,并落实相关老年医疗服务优惠政策。老年人就医窗口可与其他享受便利医疗服务人群的就医窗口一致。在人员配备方面,“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应配备具有医学背景的医疗护理人员,对就诊老年人进行分诊、引导及解释工作。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应放置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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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医疗卫生机构应开设老年人门诊,为就诊老年人开展综合诊疗,提供专业化的诊疗、康复、护理意见。医疗卫生机构应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合作机制,畅通快速便捷的转诊渠道,将需要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老年人及时转诊至相应的医疗、养老机构。逐步建立信息化健康服务与管理平台,实现对老年人的日常健康管理与就诊预约、急诊救护等信息的快速对接,保障老年人就诊的一站式服务。
在设施设备方面,医疗卫生机构公共设施应与服务功能相匹配,应符合无障碍设施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配置协助老年人就诊所需的轮椅、担架、移动病床、救护车等转运工具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对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安全使用。在药品耗材配备方面,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突发病等需要的常用药品耗材,保障急诊用药充足和个性化的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