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围绕五件事进行 总投资将达8500亿
- 2009-03-03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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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在1月21日由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会议同时决定,从2009年到2011年,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这也就是温家宝总理在答网友提问时,说的五件事。
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现在新农合覆盖面基本达到90%,城镇职工保险在一部分困难企业还没有真正做到,最为困难的就是城市的一老、一小、一残,也就是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我们将加大投入,力争用3年时间使这3项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都达到90%。”温家宝总理说。
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即把群众需要的常见病的急需药物作为基本药物,规定它的价格、标准和报销的水平,这样就使大家能够看得起病、吃得起药。
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温家宝总理说:“计划在3年内,还要完成500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建设,2000个县医院的医疗卫生建设,还有2400个城市社区卫生院的医疗卫生建设。”
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今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对此,医改专家、中国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牛正乾告诉记者,温家宝总理提到的这5件事在医改界被多次强调,确实是三年内政府应着手解决的重要事情。
他认为,8500亿元的资金流向在医改成败中尤为关键。“有了钱之后,还应有相应的制度安排让钱花在刀刃上,这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政府一味地追加财政投入,而不注重改革扭曲的医疗卫生体系,不注重投入机制的改变,不注重政府职能的转型,那么政府主导的结果很有可能是政府误导。
他建议,新增财政投入应该重点用于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在许多人看来,提出“补需方”等于反对“投供方”,“补需方”损害了医疗机构的利益,完全是一种误解,其实对医疗卫生领域所有的投入,包括公共财政补给需方的钱,无论通过什么渠道,最终还是会流向医疗机构。
但是,直接补贴医疗机构和通过医保体系流向医疗机构,所产生的效果有天壤之别。唯有强化了第三方购买者的功能,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也有显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