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可办理省内异地身份证补办和换领业务了
- 2015-01-05 09:56
- 济南齐鲁花园医院
- 网络信息中心
今天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凡是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济南市居住或务工的群众,都可以在济南办理身份证补办、换领业务,工本费40元。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者可持书面申请、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济南签发)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仅限损坏换领),到济南市任何具有居民身份证受理业务的派出所及身份证受理点申请,证件的签发单位仍为本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
受理地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为申请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
其中,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或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不予受理。
证件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到受理地派出所领取。
据了解,在申领年龄上,16岁以下以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不受理指纹身份证;70周岁以上老年人如果行动不便确实无法亲自到派出所办理的可出具个人申请,不受理指纹身份证;其余年龄段人员必须在办理身份证时采集指纹信息。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2015年开始,山东将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以解决省内居民因证件丢失、损坏等原因在异地不能办证的问题。1月4日,临沂人刘先生就在济南亲身体验了异地办证的快捷,成功补办了他自己的身份证。
4日上午10点,刘永帅在营市街派出所拿到了补办好的身份证。他告诉记者,自己是临沂人,在济南从事期货工作。上12月份,他发现身份证丢失,十分着急。
按照以往的规定,他需要回到临沂申请补办,身份证制作完成后,还要再回临沂领取。正当他为请假犯愁时,他才得知济南可以实现异地办理身份证了。“省了来回的长途奔波和路费,确实挺方便的。”刘先生说。
据了解,身份证丢失、损坏等而不能在异地办理的情况,给群众工作、生活带来不便。2015年,山东省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将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营市街派出所户籍民警姜楠向记者介绍,“凡是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并且在济南长期居住或务工的群众,如果身份证件丢失或者是损坏,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就近到济南市任何具有身份证受理业务的派出所或者是身份证受理点,办理身份证。”
姜楠介绍,在领取身份证时,申请人到受理地派出所领取。对群众急需用证自愿选择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证件的,也可以选择速递直接邮寄给本人,邮递部门按规定收取投递费,公安机关不另收费。
2014年11月,总结为在济南的莱芜籍群众受理居民身份证业务的基础上,济南市积极开展山东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试运行工作,以解决省内居民因证件丢失、损坏等原因在异地不能办证的问题。截至目前,已为188名在济南市工作生活的省内其他市居民办理了居民身份证业务,已有149名群众领到了证件。
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凡是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济南市居住或务工的群众,都可以在济南办理居民身份证补办、换领业务。“可持书面申请、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济南签发)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仅限损坏换领)到济南市任何具有居民身份证受理业务的派出所及身份证受理点申请,证件的签发单位仍为本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
受理地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为申请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其中,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或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不予受理。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证件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到受理地派出所领取。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2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