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不再需要经全体业主同意

近日,经修订后的《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并施行。办法明确,2021年1月1日起增设电梯表决规则调整为“双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双四分之三”业主书面同意后,就能办理施工备案、规划审查等手续。同时,办法施行后加装电梯业主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细则有待制定。

[变化一]不再需要全体业主达成一致书面意见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正式施行。济南市对原办法适用范围、增设电梯业主表决规则、增设电梯利益受损业主救济渠道等六方面作调整和修改。今年7月,修订后的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7月22日,共收到社会各界电子邮件反馈意见175条、信件22封,根据反馈意见情况,采纳或部分采纳了27条意见建议。

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好衔接,办法自施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2021年1月1日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

原办法规定,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初步设计方案先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再由街道办事处、社区有针对性靠上指导协调,最终让全体业主达成一致书面意见。表决规则调整后,不再需要全体业主达成一致书面意见,意味着加装电梯得以提速。

[变化二]业主夫妻能提取公积金加装电梯

办法另一重大变化是筹集加装电梯资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此前,国内已有青岛、郑州、上海等城市今年出台了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的通知。

据此,办法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对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增加了通过“业主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筹集方式。新时报记者咨询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该中心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将会制定细则。

此外,加装电梯筹集资金方式除可提取公积金,还细化了有关条文表述。在业主共同出资的表述中,办法提出“业主按照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相对于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分摊”二字,更体现了民主协商原则。

[变化三]利益受损业主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据济南市住建局有关人士介绍,办法对增设电梯业主表决规则进行了修改,但因增设电梯不同业主的利益诉求矛盾依然存在,仍要充分发挥好民主协商和属地街办、社区调解功能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

如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充分听取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尤其应听取该单元增设电梯后在通行、采光、通风、噪声等方面受直接影响的相关业主意见。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为保障因增设电梯利益受损业主的合法权益,相关业主认为自身民事权益因增设电梯受侵犯或者对增设电梯有异议的,可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居民委员会组织调解或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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