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人社函〔2018〕39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等院校、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外专发〔2017〕218号)等有关部署,积极服务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自2018年3月起在全省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为外国人才来鲁创新创业、工作提供便利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负责《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的签发工作,积极会同省外事侨务办、省公安厅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外国高端人才资质确认、人才签证(即R字签证)审发、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证件办理等各环节衔接畅通(相关申请流程见附件)。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与外事、公安部门合作,协同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安排工作人员对接相关工作任务,指导各邀(聘)请单位顺利开展工作。

R字签证及《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流程
【R字签证及《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流程】

 

持R字签证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流程
【持R字签证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流程】

二、条件和标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工作是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的基础和前提。申请《确认函》的外国人,应当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对于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涉及的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按特殊人才给予鼓励性加分政策支持。凡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邀请的经济技术专家,根据本人意愿、来华时间、工作方式等申请《确认函》。入选我省“外专双百计划”等团队专家可申办《确认函》。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6倍标准的外国人才可申办《确认函》。

 三、具体任务。一是各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于每年年初向省厅上报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情况,配合省厅重点做好以平均工资收入为申请条件获得人才签证来鲁工作外国人的纳税证明审查。济南、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年度入选国内人才计划文件报省厅备案。二是开展政策学习和宣传解读。省厅拟于近期安排业务培训,各市自行组织邀(聘)请单位开展专题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和外国人、邀(聘)请单位全面理解和掌握各项要求,通过主流媒体、官方门户网站及微信平台等方式进行报道,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工作责任。一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各市配合省厅将邀(聘)请单位、外国人的认定申请及相关行为的诚信记录纳入单位、外国人的信用监管体系,实施随机抽查管理手段,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诚信建设形成联动,加大单位和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力度。二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邀请谁审批谁负责,邀请单位对被邀请人申请材料和相关行为负全面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的,省厅将适时开展核查工作。

五、下步安排。一是会同省外事侨务办、公安厅研究制定《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细则,明确《确认函》、R字签证及持R字签证申请工作许可的工作程序、工作机制及相关要求。二是召开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部署会,传达国家启动会精神,介绍相关政策,开展实操培训。

联系人:外国专家管理处张建平、孙潇、何晓然

电  话:0531-88597982、81286739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外国专家局)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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