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2013年3号文)
- 20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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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科室: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经10月2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特此通知:
主任:杨庆梓
副主任:于华 陈尚伟
成员:许桂利 亓文梅 张淑华
秘书单位:药剂科
2013年10月26日
附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合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审核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用药计划。
(三)审核批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报残损及处方、账册、空安瓿、废贴等各种报废、销毁处理。
(四)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全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以及安全存储等情况,作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检查的内容包括: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出入库、保管、养护的情况;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储存情况;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使用、调配、发放、保存、登记情况;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的空安瓿或废贴的销毁报废处理及登记情况;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账册的保存、销毁及记录情况。
(6)临床各科室基数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主题词: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 管理 通知
抄送:医务科 护理部 内科 外科 妇科 口腔科 皮肤科 药剂科
济南齐鲁花园医院办公室 2013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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