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报销十大常见问题
- 2024-04-18
- 济南市医保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交通更加便利,常驻外地办公、异地常住养老、到异地医疗机构治疗等人群构成了异地就医的群体,在异地就医时,大家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小编整理了异地就医的十大常见问题,觉得有用的话记得收藏转发哦~
哪些人员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答:有四种情形需要用到医保的异地就医备案:一是因工作需要到异地常住办公的济南参保人,二是退休后到异地常住养老的济南参保人,三是需要到异地治疗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四是临时外出期间(出差、旅游、探亲)在异地发生疾病需要就地治疗的参保人。
异地就医医保能直接报销吗?
答:能。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一律取消了备案手续,参保人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在省内异地长期居住及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需要在爱山东APP、“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医保局”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异地备案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时能报销哪些费用?
答: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备案后有效期是多久?
答: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设置有效期,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备案的起始日期;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备案时不设终止日期,长期有效,备案后未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备案,已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变更备案或取消备案的时限统一规定为6个月。
异地就医备案时需要选具体的定点医院吗?
答:不需要,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时取消对定点医疗机构等级、数量等限制,参保人备案到就医所在地市即可,在备案地已开通联网直接结算功能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报销。
异地备案信息如何查询?
答:参保人在“济南医保”小程序或公众号办理的,在“我的”——“已办结”中进行查询;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中办理的,在“异地备案”——“备案记录”中进行查询;在“国家医保局”公众号办理的,在“我的”——“备案记录”进行查询。参保人在其他渠道办理的,可拨打电话“0531-68806926”查询。
办了异地备案回参保地就医还能报销吗?
答:可以,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按照本地就医待遇进行报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未满6个月且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或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办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需返回参保地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备案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终止原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返回参保地就医的,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医保待遇。
异地就医时没有办理备案怎么办?
答: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省内异地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参保人在省内、省外异地长期居住或在省外临时外出就医,需根据情况选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发生费用的,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补办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补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自补办备案之日最多可往前提前5日。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后,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哪些门诊慢特病病种可以跨省直接联网结算?
答:目前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这五种门诊慢特病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办理异地备案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功能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
如何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答:参保人可登录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选择“异地就医”版块--“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也可以通过下方链接,选择“开通类别”及就医“所在地”后直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