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年活动的通知
- 2015-04-17 10:08
- 济南市卫计委
- 社区管理科
济卫社区发〔2015〕6号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年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全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取得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项目知晓率,提升群众满意度,省卫生计生委确定将2015年定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辖区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4类人群:
(一)辖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
(二)辖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商业区、社区商业服务区流动人口;
(三)辖区幼儿园、小学在园(校)的3-6岁儿童家长;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
二、宣传内容和目标
(一)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不高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1大类43项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同步宣传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预约服务等新型服务模式,开展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教育,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三、宣传形式
(一)制作一张地图。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制作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有条件的地区可制作电子地图,在当地主要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栏或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站、微博、微信进行发布,使群众能够方便地到居住地或工作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发放一本手册。向辖区居民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手册,实现辖区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一户一册”,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手册应包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11大类43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医疗保险报销情况等。
(三)制作一张联系卡。主动与辖区街道、社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工作联系,在居民小区和单元楼宇公共告示栏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张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联系卡信息内容。
(四)张贴一个温馨提示卡。在入户为重点人群提供免费服务时,如未见到服务对象,应在其家门户张贴温馨提示卡,提示居民可以何种方式、何时、何地接受免费的服务。对同一服务对象多次进行温馨提示应换不同颜色的温馨提示卡,提高提示效果,促使居民主动接受国家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举办一次签约仪式。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筹划举办一次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仪式,现场对有需求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行动不便老年家庭等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契约。
(六)更换一期宣传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围绕宣传活动内容,更换一期宣传板。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出一期宣传板(栏)。增强宣传板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在每期的宣传板上要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
(七)悬挂一幅宣传标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门前悬拉一幅以上宣传标语。
(八)举办一场大讲堂活动。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讲堂,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九)举办一次宣传板集中展示、评选活动。在全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居)范围内举办一次宣传板集中展示、评选活动。让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和城乡居民参与投票,评出群众最喜欢的宣传板。
(十)建立一个沟通平台。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通机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充分发挥其互动性强、参与度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使居民可以随时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与机构进行沟通交流。有条件的机构可以利用现有信息平台开发手机APP软件,为居民提供服务机构定位查询、随访预约、体检结果查询、门诊咨询等便捷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2015年4—5月)。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年”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我委要求研究部署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年活动的具体工作,下发活动方案,召开宣传活动启动会议,组织宣传内容知识培训,制作有关宣传资料等。
(二)组织实施(2015年6—10月)。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联系重点人群驻地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安排,落实“十个一”宣传形式和载体,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
(三)总结交流(2015年11-12月)。各县(市)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年活动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果,及时报送我委。我委将适时推广具有代表性、指导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工作经验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尽快组织制定本辖区宣传年工作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做好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可在本通知要求的“十个一”宣传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使宣传活动既富有特色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确保宣传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配合,搞好互助协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的汇报沟通和协作,争取政府支持、调动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做好服务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商户等机构或单位的宣传,搞好衔接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关键内容,抓好重点宣传。各县(市)区在做好大众宣传的基础上,要突出宣传重点,利用春节、重阳节、儿童节等节假日、健康主题日及农民工返乡、学生健康查体等特殊节日和契机,针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学生以及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服务项目宣传。通过日常工作安排、服务重点人群、抓好重点环节、组织公益行动等不同形式,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提升居民感受度和满意度。
联系人:李文、杨雪
联系电话:0531-66601721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
济南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