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医政工作要点
- 2009-01-22
- 山东卫生厅
- 佚名
2009年全省医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卫生强省为目标,以深化“两好一满意”为动力,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始终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和血液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一、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要求,组织开展以“医疗安全,医患和谐”为主题的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指导、监督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急诊科、ICU病房、新生儿病房、血液净化室、手术科室和麻醉科、手术室、中心供应室、护理管理、病理科、医院感染控制十项工作重点,主动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不断整改提高,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都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我厅将适时对各市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制定全省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手册,扩大目标性监测范围,加强工作督导和考核,推动医院感染控制措施的落实和监测控制水平的提高。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制订基本药物使用规范和临床应用指南,规范基本药物使用;重点抓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分析,继续扩大山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成员单位范围,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继续在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和部分专科医院开展临床药师试点;完善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临床医师用药情况和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监控公示制度;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以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医院评价指南(2008版)》和我省《山东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及其《实施细则》为依据,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继续开展医院评价试点,适时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医院评价,逐步建立起适合医院发展规律的科学评价机制,引导医院提高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院长是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体系,有专人负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医疗安全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制定明确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并分解到科室与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的分析并督导落实。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防范医疗纠纷。制定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照规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完善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防范措施,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疗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护士条例》和《山东省护理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改善医护比例,增加一线护士配置数量,落实聘任制护士同工同酬,为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提供政策保障。组织第二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护理部主任岗位培训,继续组织两期重症监护专科护士培训,适时展开手术室等其他专科护士培训,不断提高护士队伍职业素质、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组织开展临床医疗、护理、口腔、病理、影像、康复、检验、药剂、输血、医院感染控制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练兵活动,突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强化依法执业能力、临床思辨能力和医患沟通能力,夯实物理诊断、外科操作、急症处置、重患抢救、临床技能的基本功底。开展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病历评价活动,提高病历质量。
建立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院长和医务管理干部分类培训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省内外医院管理经验交流,增强医院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提高管理队伍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精通政策、熟悉法律、掌握现代管理知识的专业化医政管理队伍和医院管理队伍。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医,严格人员、机构、技术等服务要素准入管理,建立能进能出、可上可下的日常监管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继续健全质控标准和质控体系,充分发挥各级行业协会、质控组织在行业自律、质量管理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把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和依法管理紧密结合,不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重点学科和专业质量控制与管理,开展“全省医疗质量管理示范科室”创建活动。
二、落实“两好一满意”活动要求,着力打造医疗服务品牌。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继续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让群众满意”活动,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改进医疗服务,打造医疗服务品牌。认真抓好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的八项措施和十条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服务流程,优化就医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医患沟通,方便患者就医,维护患者利益。医院要设立患者服务中心等综合协调服务机构,把诊前预约、诊中转运、诊后随访纳入服务流程,体现对患者的人性化关爱,及时理顺医患关系。坚持无节假日门诊、检查和手术,积极开展日间门诊手术。
开展门诊挂号收费通柜服务,推行电子叫号、自助挂号、预约挂号、错峰出诊、便民门诊,门诊和辅助检查科室全天候连续服务。病理、检验、放射等科室设备要满足工作要求,诊断结果准确可靠,发送报告和结果及时,患者知情保护措施到位。探索开展无陪护病房、无陪护医院。医疗机构要全员改善服务态度,做到挂牌上岗,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微笑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首遇负责制、首诊负责制、首诉负责制,保证患者就医方便、通畅。[NextPage]
完善检查治疗屏障或遮挡设施、放射防护设施,维护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对全省42所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进行动态考核,评选出第二批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推广,引导护理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正确实施治疗和护理措施,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严格技术操作和查对制度,为患者提供基本生活护理服务,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努力使护理工作贴近病人、贴近临床、贴近社会。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医疗服务方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配合有关机构评选服务品牌、服务明星,进行大力表彰和宣传,激励全系统争树品牌、争当明星,努力打造一批在全国知名的服务品牌。同时,坚持边创边改、边评边改,继续认真研究并努力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进“两好一满意”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认真贯彻新医改方案,推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国情、公平效率统一、统筹兼顾的原则,努力构建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坚持非营利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技术适宜、运转有序的医疗服务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医。
坚持以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为核心,逐步建立规范、科学、高效、有序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完善内部管理,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奖励制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适时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四、深化惠民医疗服务,着力解决与医疗有关的民生问题。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继续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百姓放心的惠民医院作为今后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的意见》,继续落实“六免两减”惠民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创新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便民、利民医疗服务活动,减轻特困群体医疗负担。与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建立和完善市、县防盲、治盲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微笑列车”唇腭裂修、“贫困白内障复明光明行动”、“明天计划”、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等多种形式的扶贫和复康复医学服务活动。
继续开展“微笑行动”、“健康列车”、“明天计划”、“复明4号”流动手术车、“彭年光明行”、“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等多种形式的扶贫活动,通过山东省防盲网、“爱眼日”活动,向群众宣传用眼卫生和眼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盲治盲意识。不断丰富卫生支农工作内涵,采取对口支援、组派医疗队、举办培训班和接收人员进修相结合的形式,切实加强受援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减轻群众负担。
深入开展二级以上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探索建立对口支援长效机制,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落实《山东省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二级以上城市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建立城市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继续落实检验、影像结果相互认可制度,充分发挥山东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网络作用,积极推动临床实验室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对质控合格的临床检验结果、影像结果实行“一单通”。继续实行单病种限价,在试点的基础上对30个病种实行全省限价收费。继续实行无节假日手术、门诊制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治、合理收费,为患者合理选择治疗方案和医用耗材,杜绝滥用药物。
坚持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益有机统一,合理控制医院发展规模,规范内设科室,充实卫生技术力量,加强医院队伍建设。抓好财务收支管理,建立健全经济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厉行节约,降低成本,节能减排。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内部收费管理自我管理约束机制。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以实际行动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NextPage]
五、改进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
贯彻落实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的意见》,督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医患沟通纳入制度化管理,通过完善沟通制度、患方教育制度、分级预警和投诉处理制度、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医患沟通评价制度,努力做到医患沟通率100%,患者健康教育覆盖率100%,出院康复指导率100%,投诉处理率和反馈率为100%,知情同意率达到100%,住院病人随访率达到70%,进一步增进患方对医院的信任和对医务人员的理解,主动配合治疗、护理,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纠纷。
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加强医疗服务随访,采取多种形式关心患者康复,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患者出院随访率达到70%以上。制定关于加强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加强部门协调,积极推动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探索人民调解、仲裁等多渠道解决医患纠纷的新途径,妥善解决医患纠纷,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省卫生厅、保监局转发卫生部等三部门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动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医疗服务水平和保险经营水平相适应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以医患双方满意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会同综治、公安、民政、工商、宣传等部门坚决打击破坏医院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当秩序和患者就医环境。
六、加强血液管理,继续保持血液工作全国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