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厂家的新冠疫苗能否混打

近期,有些市民感到困惑,第一剂次接种的是北京生物的,第二剂次却变成了北京科兴中维的,新冠疫苗“混打”到底行不行?

问:第1剂打北京生物所或武汉生物所生产的新冠病毒疫苗,第2剂可以打北京科兴的吗?

答:不不同厂家相同类型的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混打。

目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是由3个厂家提供: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生物所)、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兴)和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生物所)。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目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建议接种2剂。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同厂家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也就是说,第1剂打北京生物所或武汉生物所新冠病毒疫苗,第2剂打北京科兴的是没问题的,因为它们都是同一类型的疫苗,都是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反之亦然。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建议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3周( 21天),第2剂应在8周( 56天)内尽早完成。倘若第2剂的接种时间还没到,也可再等等。

注意!新冠疫苗外包装及含量有调整,2人份新冠疫苗接种提示!

为了让更多的人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厂家推出2人份包装的新冠疫苗,即1支疫苗接种2个人,接种剂量不改变,仍然是每人份0.5ml。

种疫苗人员不需要担心,为什么医务人员一支疫苗没有全部给你接种。他们是按照要求,每人仅需要接种0.5ml即可。

问:接种中国生物的疫苗在接种证明上显示的是兰州生物或者是成都生物,这是什么原因?可以接种吗?

答:可以放心接种。

4月2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药集团中国生物的副总裁张云涛就此问题作出答复。

为了进一步保障新冠病毒疫苗的供应,国药集团中国生物统筹布局了国内资源,扩充新冠疫苗原液的产能和制剂分包装的能力,目前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正利用所属的长春、兰州、成都、上海等生物制品研究所的分包装能力来扩大新冠病毒疫苗产能。按照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规定,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委托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等企业承担了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新冠病毒疫苗制剂分包装任务,这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委托分包装操作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规要求进行的,疫苗原液由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与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和包装的疫苗质量是完全一样的,都是经过有关部门的监管认证,疫苗同样安全可控,完全可以放心接种。在您的电子健康码或接种证明上可能会显示第一剂次疫苗厂家为北京生物制品所,第二剂次为长春生物制品所等现象,今后还会有兰州生物制品所、成都生物制所等,请大家放心和理解。

问:新冠疫苗仅接种一剂次,可以吗?

答:研究人员们发现与其让一部分人先接种第二针,不如把有限的疫苗用于让更多人接种第一针的做法,在短期内的确能减少新冠的感染率。这是因为即便一针疫苗不能产生完全的免疫力,它至少也能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保护。

但从长远来看,只接种一针疫苗有一个巨大的隐患——促进病毒发生变异。病毒变异的速度,与人体的免疫反应息息相关。免疫反应给的压力越小,病毒适应的速度就越快。如果一些个体的免疫力不足以抑制病毒的复制,就容易诱导出能发生“免疫逃逸”的变种病毒。

但研究人员们也指出,即便第一针疫苗带来的免疫保护并不完整,但倘若先让更多人打上第一针,再很快按推荐的方式补上第二针,能最大程度地避免这些长远的隐患变成不幸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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