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公告
- 2020-12-28 09:00
- 济南市卫健委办公室
- 济南市卫健委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抓紧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家已批准新冠疫苗用于重点人群紧急接种,我市指定了2处(首批)预防接种门诊接受近期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新冠疫苗预约接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疫苗紧急接种单位信息
二、预约接种对象
1.接种时年龄范围在18-59岁;
2.非孕妇,既往无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无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无发热,无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无严重慢性疾病;
3.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为济南市,近期因公因私将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三、提交材料
1.济南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护照和签证,录取(开学)通知书或目的地国家单位邀请函或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济南市户籍居民: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本市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常住济南市的证明材料。
预约成功后携带以上材料到公布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
四、接种原则
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附件)。
五、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济南医院 58678550、66986697;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81313533。
六、特别提示
新冠疫苗需要接种两针次,两针间隔2-4周。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6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新冠病毒肺炎是一种由新冠病毒感染引起,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途径,人群普遍易感的新发传染病。常见的临床表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可出现多脏器损害等危重病情。
【疫苗简介】本次接种所使用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有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研发的灭活疫苗、国药集团中生北京所联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发的灭活疫苗、国药集团中生武汉所联合中科院武汉生物病毒研究所研发的灭活疫苗,三个品种中的一种。目前,三家公司所生产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正在进行Ⅲ期临床试验,尚未上市。根据当前新冠病毒肺炎防控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本疫苗可用于紧急使用。
【接种对象】接种当日年龄在18~59岁之间的成人。
【接种剂量、部位、途径】每剂0.5ml,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免疫程序】共接种2剂,间隔2~4周;具体见疫苗说明书。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注射部位出现疼痛、触痛、红肿、瘙痒,一过性发热等,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2.罕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一过性感冒症状和全身不适,接种部位硬结,重度发热等。
3.极罕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无菌性化脓、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癜、过敏性休克等。
【接种禁忌】由于已开展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以下人群不在本次接种范围。请明确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年龄<18岁或≥60岁 是口否口
2.孕妇 是口否口
3.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或已知对本疫苗成分过敏者 是口否口
4.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 是口否口
5.发热,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是口否口
6.严重慢性疾病 是口否口
【注意事项】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患有出血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出血性疾病患者,肌肉注射本疫苗可能会引起出血。
3.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接种本疫苗。
4.注射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禁止再次使用。
5.因疫苗特性或受种者个体差异等因素,接种本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接种后依然要做好个人防护。
6.接种疫苗后,请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接种后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接种医生。
7.本次系自愿接种。接种后如果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请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理解并同意接种的疫苗是( )
1.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研发的灭活疫苗。
2.国药集团中生北京所联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发的灭活疫苗。
3.国药集团中生武汉所联合中科院武汉生物病毒研究所研发的灭活疫苗。
请签字确认!
受种者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预检医生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接种单位名称: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