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流感疫苗接种指南发布
- 2018-10-09 16:40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日,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和流感疫苗工作组共同编写的《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18~2019)》发布。据悉,新版指南综合了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对2014年版指南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今年秋季同时供应三价和四价流感疫苗,指南明确建议,由受种者自愿选择接种任意一种流感疫苗,无优先推荐。
新版指南建议,6月龄~5岁儿童、60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为优先接种对象。
据介绍,三价流感疫苗包含甲型H1N1、H3N2和乙型Victoria系病毒3种病毒类型,四价流感疫苗则是在此基础上还包含了乙型Yamagata系流感病毒。
与往年不同,我国今年秋季同时供应三价和四价流感疫苗。指南建议,对可接种不同类型、厂家疫苗产品的人群,可由受种者自愿选择接种任一种流感疫苗,无优先推荐。
新版指南指出,对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国内外大量研究证实,孕妇罹患流感后发生重症、死亡和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更高。国外对孕妇在孕期任何阶段接种流感疫苗的安全性证据充分,同时接种疫苗对预防孕妇罹患流感及通过胎传抗体保护6月龄以内婴儿的效果明确。
另外,世界卫生组织将孕妇列为第一优先接种人群。但由于国内缺乏孕妇接种流感疫苗的安全性评价数据,我国上市的部分流感疫苗产品说明书仍将孕妇列为禁忌证。为降低我国孕妇罹患流感及严重并发症风险,经审慎评估,指南建议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接种流感疫苗,孕妇可在妊娠任何阶段接种。
图片来源:网络(配图与本文内容无关)
完整版
本指南完整版可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hinacdc.cn/jkzt/crb/bl/lxxgm/ymjz/201809/t20180921_194050.html)。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严重危害人群健康。流感病毒其抗原性易变,传播迅速,每年可引起季节性流行在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可发生暴发疫情。每流感季节性流行在全球可导致300万-500万重症病例,29万-65万死亡。
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患流感后出现严重疾病和死亡的风险较高。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病毒感染及其严重并发症的最有效手段。
目前,我国国内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为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IV3)和四价灭活流感疫苗(IIV4),包括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除个别地区外,流感疫苗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属于第二类疫苗,实行自愿、自费接种。
指导我国流感预防控制和疫苗应用工作,中国疾控中心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流感疫苗工作组综合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对2014年版指南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18-2019)》。
本指南主要更新了以下内容:流感的流行病学、疾病负担,流感疫苗的种类、2018-2019年度流感疫苗抗原组份、三价灭活疫苗(IIV3)和四价灭活疫苗(IIV4)的免疫反应、免疫持久性、免疫原性、效力、效果、安全性、成本效果和成本效益等新的科学证据,并基于现有的科学证据,提出了2018-2019年度流感疫苗预防接种的建议。
本指南建议:原则上,接种服务单位应为≥6月龄所有愿意接种流感疫苗且无禁忌证的人提供接种服务。对可接种不同类型、厂家疫苗产品的人群,可由受种者自愿选择接种任一种流感疫苗,无优先推荐。
为降低高危人群罹患流感及感染后发生严重临床结局的风险,指南推荐6月龄-5岁儿童、60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为优先接种对象。
首次接种流感疫苗的6月龄-8岁儿童应接种两剂次,间隔≥4周;2017-2018年度或以前接种过一剂或以上流感疫苗的儿童,建议接种一剂。9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仅需接种1剂。
建议各地在疫苗供应到位后尽快安排接种工作,最好在10月底前完成免疫接种;对10月底前未接种的对象,整个流行季节都可以提供接种服务。孕妇在孕期的任一阶段均可接种流感疫苗。
本指南适用于从事流感防控相关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预防接种点的接种人员,各级医疗机构儿科、内科、感染科等医务人员,以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人员。根据国内外研究进展,本指南今后亦将定期更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