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在全省开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清查工作。现将《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

关于印发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图片来源:网络(配图与本文内容无关)

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在全省开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清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查对象

全省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包括中医类别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清查内容

(一)中药饮片采购

1.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人员资质和采购程序等是否符合规定。

2.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医院是否对供应单位资质进行验证审查存档,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是否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医院是否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是否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供应单位中药饮片抽验不合格及收回GMP证书等相关情况纳入评估范围,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3.医院是否存在从中药材市场或无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采购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的情况,是否存在购进使用包装标签信息不完整的中药饮片情况。

4.医疗机构购进中药饮片是否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是否使用经审查存档的对公账号结算货款,是否留存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名称、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的随货同行单。

5.医院或采购人员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二)中药饮片验收

1.医院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验收人员资质和验收登记入库程序等是否符合规定。

2.医院验收人员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或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时,处置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医院是否设置中药饮片检验室,并能对中药饮片开展常规检验。

4.医院是否存在使用掺杂、回收药渣再销售、以次充好、虫蛀、霉变等假冒、劣质中药饮片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4日前)。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本方案,制订本地开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专项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合理安排专项检查。

(二)单位自查阶段(2018年6月8日前)。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要对照专项清查工作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6月8日前,向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上报自查检查表(附件1)和自查报告。

(三)市、县检查阶段(2018年6月22前完成)。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好专项清查检查工作。

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辖区内一级中医类别医院(含未定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覆盖进行专项清查;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辖区内二级中医类别医院全覆盖进行专项清查。

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见附件2、3)报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处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化市场处。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

(四)整改阶段(2018年7月)。各级医疗机构要对照各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切实规范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及使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管理,建立健全中药药事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中药饮片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二)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好清查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对严重违规违法现象要坚决予以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中药饮片监管合力,防止监管脱节,扎实推进中药饮片专项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地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氛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处

联系人:姜宝秀潘凯

电话:0531-67876114

邮箱:zhongyiyaoyewu@126.com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市场处

联系人:宗瑜琮

电话:0531-88562061

邮箱:zongyucong@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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