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启动手足口病防控Ⅲ级响应

    针对近期手足口病发病数高、重症病例多的特点,青岛市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

 

  通知规定,防控手足口病要实行“四早”制度,即早发现、早通知、早隔离、早治疗。医疗机构一旦确诊手足口病病例,要指定专人随时通知病例所在镇(街道)、社区、村庄、学校、幼儿园,并报告辖区疾病控制机构。接诊医疗机构对需要转院的患者要安排救护车免费转运,各区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对不需住院的轻症患者,由所在社区、村庄负责落实居家隔离治疗措施。

 

  通知要求,青岛市各区市要立即对辖区托幼机构开展清理整顿,取缔存在重大传染病扩散隐患的无证托幼机构,整顿不符合手足口病防控要求的托幼机构,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各类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晨检和午检、卫生消毒、缺课追踪制度,对于托幼机构有一个班出现1例手足口病病例,该班立即停课2周;一所托幼机构不同班级一周内累计出现2例手足口病病例,该托幼机构整园关闭2周。

 

  青岛市要求,各区市要合理布点,在具备救治力量的中心卫生院、偏远镇卫生院设置接诊点,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少传播风险。各定点医院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手足口病诊疗专区,配置专门诊室和输液场所,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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