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检查科经验积累:超声诊断的安全性及注意事项
- 2014-02-21 19:46
- 功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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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超声波属于非电离辐射,长期以来一直认为超声探测对人体组织是安全的,但超声波可以携带很高的能量,而超声又会以不同的方式与生物组织产生作用,因此,在进行超声探测时必须考虑超声的安全性,即考虑超声的安全剂量。
一、考虑到超声的安全剂量问题,进行超声探测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1、在明确诊断目的的情况下,应积极使用超声诊断技术。
2、在超声诊断过程中,必须坚持最小剂量原则。即在保证获得必须要诊断信息的前提下,应采用最小超声强度和最短辐照时间。
3、拒绝一切与诊断无关的胎儿超声显像。
4、对早孕胚胎不做或少做超声探测,对三个月以上的胎儿定点超声探测时,应控制在3-5min之内完成。
二、在进行成人超声探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颅脑检查时,每一固定切面持续检查时间控制在2min之内。
2、眼球检查时,每一固定切面持续检查时间不应超过半分钟。
3、卵巢、睾丸检查时,每一固定切面持续检查时间不应超过1min。
三、进行产科超声探测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对不足3个月的早期妊娠妇女,尽量不用超声进行常规检查。
2、对于有习惯性流产或已有先兆流产症状者,3个月内不建议做超声探测。必须要进行超声探测时,应控制每一固定切面检查持续时间在1min以内。
3、对3个月以上的胎儿,在脑、心、眼、脊髓等脏器检查时,每一固定切面持续时间不应超过2min,其他脏器可适当延长检查时间,检查时应不断移动探头。
四、在进行新生儿颅脑及心脏超声探测时应注意哪些?
1、做颅脑检查时,每一固定切面持续检查时间不应超过1min。
2、做心脏检查时,每一固定切面持续检查时间不应超过2min。